发布时间:2024.03.20作者:阅读次数: 次
1.自然条件:应届初中毕业生,男性,2007年8月3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,具有安徽省学籍和海军招飞省份户籍(安徽、北京、天津、重庆、河北、河南、辽宁、黑龙江、湖南、山东、江苏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、甘肃、山西、内蒙古、陕西、吉林、福建、四川、宁夏),符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。
2.政治条件:爱党爱国爱人民;立志海空飞行,献身国防事业;本人自愿,家长(监护人)同意;本人及相关亲属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。
3.心理品质条件:具备正确的飞行动机、良好的认知能力、稳定的情绪特征、灵敏的应变反应、坚强的意志品质。
4.身体条件:身体健康;身高在162-181cm之间;体型匀称,体重在48KG以上(录取时未满15周岁可放宽至46KG以上);双眼裸眼远视力“C”字表检测均在0.8以上(相当于“E”字表1.0以上),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戴角膜塑形镜矫正,无色盲、色弱、斜视;无口吃、文身、刺字等。
5.文化条件:学习成绩优异,预估中考成绩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要求,外语限英语,高中阶段必修教育部明确的军队招收飞行学员选考科目(必修物理和化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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